上傳日期:2010年4月23日
國內勞工職業病的認定和補償比率,相當的低,遠低於國際水準,只有韓國的20分之一,北歐的100分之一。學者呼籲,台灣應該成立一個獨立的職災保險專責機關,專門從事職災的認定與理賠,才不會讓從事高危險性工作的勞工,人心惶惶。
數十位勞工家屬捧著死去親人的照片,控告前美國RCA桃園廠,因為有機溶劑污染,導致上千名勞工離癌,超過兩百位勞工死亡,並要求24億的賠償。但這個纏訟十多年的跨國案件,因為受害的勞工,沒有能力舉証,工作上導致罹癌清潔劑的名稱和成份。政府和資方也都沒有保留資料,証據不足,因此始終求償無門。
但要求資方舉証也有相當難度,加上多數勞工又對於職業傷病和工作之間的關連性,沒有足夠認知,讓職業傷病的認定更加困難,而這也導致台灣職業病的認定和補償比率,遠低於國際水準,只有韓國的20分之一,北歐的100分之一。有學者指出,問題就出在,台灣沒有一個獨立的職災保險專責機關。王榮德說,除了一定要立法成立職災社會保險的專責機關,同時也要和健保醫療照顧制度作適度區隔,才能提升職業瘍病的診斷率,幫忙受災者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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