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加勞保!職災勞工如何申請補助?
文/現代保險教育事務基金會保險消費者服務中心 | 現代保險雜誌 | 2018.01.01 (月刊)

彰化林先生問:

前陣子聽太太說,家裡附近的一家火鍋店,發生瓦斯氣爆。一名工讀生在幫客人換瓦斯的時候,因為操作不當,瓦斯當場氣爆,不但燒到旁邊的客人,那名工讀生也全身二度灼傷。後來看了新聞才知道,那位工讀生才17歲,而且火鍋店老闆竟然沒有幫他保勞保。

我兒子今年也17歲,最近也跑去餐廳打工,雖然他說老闆都有幫員工保勞保,但看到這樣的新聞,我還是很擔心。請問,如果工讀生在工作時發生意外,老闆又沒幫他們加保勞保,政府會幫忙嗎?

顧問中心答:

去(106)年底,彰化溪湖一家火鍋店發生瓦斯氣爆,導致現場7人燒燙傷,負責更換瓦斯的17歲楊姓工讀生傷勢最嚴重,送醫時全身24%二度灼傷。

楊姓工讀生為了分擔家計到火鍋店打工,沒想到才上班2個月,就在工作時發生嚴重意外。經查,火鍋店老闆沒有幫楊姓工讀生加保勞保,勞保局已依法對雇主開罰。

楊姓工讀生在工作時發生氣爆受傷,屬於職業傷害,除了依法可向雇主要求補償外,還可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申請職災補助。職災保護法提供的補助項目可區分為:

①不論有沒有參加勞保,也不論是自營作業或受僱勞工,都可以向職業安全衛生署申請的職災補助,包括按月給付的「生活津貼」、「看護補助」及一次給付的「器具補助」、「家屬補助」。

②沒有勞保的受僱勞工,除了前項補助外,還能申請殘廢補助及死亡補助。但須先向雇主提出職災補償,若雇主沒有補償或補償不足時,差額的部分才可申請職災補助。

職災勞工保護法 提供3項生活津貼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提供的生活津貼又分為「職業疾病生活津貼」、「身體障害生活津貼」及「職業訓練生活津貼」3種。職業疾病生活津貼是指,勞工因「罹患職業病」,導致部分或全部工作能力喪失,且同時符合勞保失能給付標準第1~第15等級失能項目,就能依不同失能等級申請津貼,例如第1~第3等級,且喪失全部工作能力者,每月發給8,200元。

而身體障害生活津貼,是勞工因「職業傷害」導致失能,且符合勞保第1~第7等級失能項目。喪失全部工作能力、符合第1~3級失能,每月可領8,200元津貼;喪失部分工作能力、符合第2~7級失能,每月可領5,850元津貼。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則是職災勞工在治療結束返回職場前,參加職訓機構的職業訓練期間,如果每月總訓練時數超過100小時以上,每月可請領14,050元生活津貼。不過,上述3種生活津貼,勞工只能擇一申請。

看護補助 每月可領1萬1,700元

至於看護補助,是指勞工因職災事故治療終止,經醫師診斷終身不能從事工作、經常需醫療護理及專人周密監護,或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需人扶助;且失能程度符合勞保第1等級及第2等級失能標準時,每月可領11,700元看護補助。上述各項津貼或補助,都是按月領,有勞保勞工最長可領5年,未加勞保勞工最長可領3年。

在一次給付的部分,包括器具補助及家屬補助兩項。目前補助職災勞工的器具多達100多項,例如燒燙傷患者專用的彈性衣、醫療用假髮等,但每年以4項為限,且補助金額最高不能超過6萬元。家屬補助則是勞工因職災身故,若留有受其扶養的子女、父母或配偶時,職災保護法另外提供家屬10萬元補助。

沒勞保的勞工 才能申請殘廢及死亡補助

沒有勞保的受僱勞工才能申請的殘廢補助及死亡補助,則是依勞保的給付條件,採最低月投保薪資計算。

其中,殘廢補助是指職災勞工永久失能符合勞保第1~10等級失能,可獲得第10級330日到第1級1,800日不等的殘廢補助。死亡補助則是45個月,包括5個月喪葬津貼及40個月遺屬補助。須注意的是,殘廢補助及死亡補助的申請金額,都須扣除雇主補償的部分。

 

 

勞保第7等級失能 可領22個月殘廢補助

楊姓工讀生全身24%二度灼傷,目前尚在治療中。由於燒燙傷治療過程複雜,且須等待傷者治療一年以上,才能進行燒燙傷導致皮膚不能排汗的失能鑑定。

假設治療一年後,醫師診斷楊姓工讀生皮膚不能排汗的面積達21%~30%,則符合勞保第7等級失能標準,依職災保護法的規定,可申請每月5,850元身體障害生活津貼,最多領3年共21萬600元(5,850×12×3=210,600),此外因為他是受僱勞工,若火鍋店老闆沒有提供足額賠償,就可再申請職災殘廢補助。依勞保規定,第7等級職災失能可領到660日(22個月)的投保薪資。

雖然楊姓工讀生是部分工時人員,但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表示,殘廢補助及死亡補助都是採最低月投保薪資計算。也就是說,假設楊男經治療後診斷為勞保第7等級失能,以最低月投保薪資22,000元計算,可領到48萬4千元(22,000÷30×660=484,000)。

https://www.rmim.com.tw/news-detail.php?id=18018
---------------------------------------------------------------------------------------
101.04.30 ─ 未加勞保勞工不幸發生職業災害,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有保障

Q:小李受僱到營建工地擔任板模工,工作第二天就從施工架摔下來重傷,送醫急救不治死亡,老闆以小李是臨時工,所以沒有為他加勞保,而且是自己疏忽發生意外死亡為由,事後也不聞不問,小李一家老小生活頓陷困境,不知該怎麼辦?

A: 勞工如果不幸發生職業災害,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及第62條規定,雇主應該給予醫療費用、工資、殘廢或死亡等職災補償。對於事業單位以其工作交付承攬者,各級承攬人就承攬部分所使用的勞工,應與事業單位連帶負職業災害補償的責任。

勞工受僱從事勞動,無論是否為臨時工,雇主都應於勞工到職當日為其申報參加勞保,一旦勞工發生職業災害,即可申請勞保各項職業災害給付,雇主也可以將勞工領取的勞保職業災害給付,用來抵充勞動基準法規定的雇主職災補償責任,可減輕負擔,分攤風險。如雇主沒幫勞工在到職當日申報參加勞保,勞工發生職業災害,自然無法享有勞保各項職業災害給付的權益保障,雇主應全額負擔勞動基準法規定的職災補償責任,各級承攬人也應負起連帶補償責任。

小李的雇主沒幫小李加勞保,也沒投保團體保險或工地意外險等商業保險,應全額負擔小李遭遇職災的補償責任,小李家屬可以向地方縣市政府勞工主管機關或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要求雇主或各級承攬人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補償,雇主及各級承攬人如未能給予補償或補償不足額,小李家屬即可以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規定,向勞保局申請未加勞保勞工的職災死亡補助,如經審查通過,勞保局將依勞保第一級月投保薪資發給死亡補助45個月,以現行勞保第一級月投保薪資18,780元計算,可發給84萬5,100元。另外,小李家屬還可申請家屬補助10萬元。

此外,如果雇主屬於依法應為勞工申報加勞保而未加保的事業單位,勞保局還會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規定,處以雇主與死亡補助金額相同額度的罰鍰,及就業保險相關處罰。

如想進一步瞭解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對於職災勞工的保障,可進入勞保局全球資訊網(www.bli.gov.tw)參考及下載申請書表使用。

https://www.bli.gov.tw/print.aspx?a=wq7MntjBIn4=

arrow
arrow

    曾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