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14年7月8日
 
新北市蘆洲區一名汽電維修技師,前年三月修車時暈倒,送醫後診斷是腦中風,新北市勞工局對車行做勞動檢查時,發現男子當月加班工時高達一○六小時,平均每天加班四小時以上,新北地院認定,男子中風屬職業災害,車行解僱違法,判決須給付男子薪資、醫藥費共127萬。
 
 
 
***勞保失能拒賠爭取/職災拒賠合法權益爭取:(03)5349-619    0932-938-778或加賴ID:0932938778/曾老師***
 
如果您本身或親友有類似以上情形,請立刻來電諮詢,一通電話有可能幫您爭取到一筆不少而且屬於您本來就該有的理賠喔!
 
#腦中風常被勞保局認定普通失能
 
#腦中風爭取認定職業災害
文章標籤

曾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